在看這本書的時候,我正好開始做第一份工作,家裡也正好第一次創業,而我夾在中間開始第一次了解賈柏斯這個人。
他狂妄不羈、性格暴躁、動不動就怒罵別人,但仍然能完成這麼多創新偉大的產品。
他狂妄自大,因此有其更高的自我標準,因為他認為自己不凡。
他了解藝術,因此將質感與產品結合在一起。
他熱愛Bob Dylan對社會批判的音樂。他年輕時曾吸迷幻藥、曾經到印度去修行過、他吃素並利用禁食來讓自己的身體排出不好的東西(他認為)。這都跟東方人的概念:極樂世界、苦行僧的行為很像。而這苦行僧悟道的方式,正好就是對抗自己身體上的苦痛來修煉自己的精神。而他的人生正好永遠都在對抗。
對抗電腦進入生活的控制(當時個人電腦剛出現時,電腦是由大型主機業者 IBM 等大公司掌控,因此一般民眾認為個人電腦是要來控制生活的裝置)
、對抗執行長(蘋果電腦初期設立執行長就是要來壓抑假柏斯的)、對抗自己創立的公司(被蘋果電腦趕出家門、自創 NeXT)
、對抗迪士尼(皮克斯 vs 迪士尼)。
當然,他還對抗開放。Mac 與 PC 最大的不同,就是一個是從頭到尾、從硬體到軟體製作出來的電腦,而另一個則是開放,只要你有能力做出符合規格的產品就可以用在 PC 上。
因為設計就是產品的一部分,所以他永遠想的跟別人不一樣。
而不一樣的點不是別的東西,而是如何讓產品更「簡單」、更「容易使用」。
他本來就是消費市場的行家,他做出電腦,是要把電腦賣給一般民眾,讓大家能在家裡使用。而他真正進入消費市場的時候,也終於讓電子產品出現不一樣的未來。
當然,廣告也要從原本的(認為沒那麼好)的廣告
而變成這個知名風格的廣告
每個廣告中的音樂最後都會大賣,因此最後 iPod 的廣告成為歌手成功的目標。
但賈柏斯也像自己的偶像致敬,邀請Bob Dylan在廣告中演出。
製作廣告的時候,一開始他站錯了邊。但最後他的優良團隊與他的優秀判斷,最後才讓我們看到這個知名的剪影廣告。
說到團隊,他的一生身邊總充滿著人才,或者稱為天才,即使他的個性是如此的糟糕,但還是有一堆人才圍繞著他。在家裡創業的過程中,我才了解到人才在公司中扮演著什麼重要的角色,好的人才不好找,但沒有人才?死路一條。
他最大的夢想,是要開一間永續經營的公司。因此他也專注在如何讓公司有特殊的形象,並建立符合形象的建築,彰顯企業文化。
並利用公司建築的動線設計,創造員工間的互動,並符合公司創造產品需求的重要元素。
如:創意來自公司間不同人與人的接觸所產生出來的火花,則辦公室的設計就要讓人容易不期而遇。
或隨時隨地都有討論的空間。
偉人已矣,他上雲端去打造雲端了。
希望他一手打造的公司,能夠繼續打造「我們不知道我們需要」的產品。